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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
公开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公告

  经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区党工委同意,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决定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对社会公开选聘公司高级运营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开发公司成立于1991年11月,系厦门市鼓浪屿管委会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从事鼓浪屿风景旅游建设项目开发以及政府建设项目的代建工作。公司下设天韵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韵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天韵物业发展公司、天韵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
  二、招聘岗位
  1.副总经理1? 名:协助总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要求具有5年以上企业管理和项目建设经验,建工房建、规划园林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在30-45岁。
  2.总经理助理1名: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资产运营、旅游管理等综合管理,要求具有5年以上综合管理和旅游营销经验,经济学、旅游管理、项目策划、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工商管理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在30-45岁。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除应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历、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较好;
  4.应聘人员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3.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或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薪酬标准
  被录用后享受厦门市统一规定的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薪资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组成。1.基本年薪按公司总经理基本年薪的0.6-0.9倍确定,具体面议;2.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年薪调节系数来确定;3.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五、招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体检、确定考察人选、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2018年2月1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下载填写《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相关任职文件等资格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及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E-mail地址:gwhzzrs@gly.cn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复兴路28号402室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92-2086203
  传真号码:0592-2065795
  3.报名要求:
  (1)报名登记表填写要求项目完整、真实准确。
  (2)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所在企业规模情况、本人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上述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专业测试。如合格应聘人数不足3名,将取消本职位公开选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以及在专业测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专业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业测试,领导小组成员由管委会领导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业测试将按照集中准备、答辩、评价的程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领导力和专业能力,组织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专业测试合格人员还需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领导能力、综合素质、与岗位要求的适应程度等。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参加面试人数不少于3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作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及确定人选
  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和拟聘职位人数比例为2:1。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了解被考察人选德才表现情况,对其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征求被考察人选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察后按1:1比例向鼓浪屿风景区党工委推荐建议人选,由党工委研究决定拟聘任人选。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招聘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
  由风景区党工委在管委会机关和景区开发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聘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任手续
  拟聘人选经聘任前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开发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称职的将正式聘任,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六、公开选聘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鼓浪屿风景区党工委领导下,成立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公开选聘过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鼓浪屿风景区纪工委举报电话:0592-2061976。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报名登记表